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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了解到,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草案日前已呈交至国务院,该草案规定了拥有个人信息的企业与团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,禁止任何团体在未经个人同意的前提下,将个人信息泄露给第三方,但犯罪与税收记录以及媒体调查除外。 目前我国的法律中还没有关于个人信息的专门规定,但在《民法通则》的第101条,已有了关于个人隐私权保护的相关内容。只是相比目前资讯的发达,这条法律显得过于原则,缺乏可操作性、执行性。(本报记者 张莹整理) 来源:京华时报 [1] 关键字: 【免责声明】本站部分新闻转自互联网,如有侵犯您版权的或其他权益的,请及时告诉我们,我们将在收到您的通知后第一时间进行处理!电话:021-31263426 Email:service@bizme.com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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